縣衛生健康局關于對政協秭歸縣十屆六次會議第32號提案的答復
譚蓉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建設公共場所母嬰室、讓文明城市更有溫度的建議提案收悉,現綜合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辦意見答復如下:
一、母嬰室建設基本情況
根據國家和省市加快推進母嬰室設施建設和規范管理的實施意見,我縣于2017年啟動母嬰室建設。縣衛健局、發改局、住建局、文旅局、交通局、科技經信局、婦聯、總工會等八個部門于2017年8月聯合印發了《秭歸縣加強母嬰設施建設管理實施方案》(秭衛生計生發〔2017〕39號),對我縣的母嬰設施建設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確了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統一了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推薦標準。
近年來,縣衛健局積極履行職責,充分發揮牽頭、指導作用,對各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加強母嬰設施建設重要性和必要性進行宣傳提供“配置標準”,多次進行現場指導和督辦檢查,并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先后支持旅游景區和車站碼頭母嬰室建設資金共3000多元。截至2019年底,全縣先后共建成標準化的母嬰室20個,總面積約270平方米,20個母嬰室場所分別為:3家縣級醫院(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縣婦幼保健院)、1家疾病控制機構(縣疾控中心)、11家鄉鎮衛生院、2個旅游景區(屈原故里文化旅游區、三峽竹海生態風景區)、1個車站(秭歸縣恒業客運站)、1個碼頭(秭歸茅坪客運港)、1家用人單位(華新水泥有限公司),涉及公共場所的母嬰室按省要求全部錄入到高德地圖和湖北省地理信息系統,便于管理和方便群眾查找。
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一是部門履職不夠。相關部門對加強母嬰設施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夠,對行業內的公共場所母嬰設施建設宣傳、指導不夠。
二是經費來源無保障。按標準規范建設母嬰室需要一定經費支持,用于房屋規劃改造、配備相關的設施設備、管理和維護等,現對母嬰設施建設暫無明確經費來源和項目支持,單靠建設單位自籌,積極性不高。
三是宣傳力度不夠。對已建成的公共場所母嬰室雖然已錄入到高德地圖,但是沒有對群眾加強宣傳,群眾沒有搜索高德地圖的習慣和意識,部分已建成母嬰室標識不夠醒目,導致群眾難以找到。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們將聯合相關部門,積極落實您提出的三條辦法,進一步加強母嬰設施建設和管理力度,補齊不足和短板,讓群眾更方便,讓城市更文明。
一是加大規劃設計力度。縣住建局將積極協調在建公共場所項目,例如:縣人民醫院金缸城院區、博物館、市民中心等項目,調整功能布局,增加母嬰設施建設。后期新建公共建筑設計中統籌考慮、設置公共母嬰室,從規劃環節和設計環節統籌資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后期建筑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時,根據人員流向在公共建筑配建中設置母嬰室。
二是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加強母嬰室標識和路標指引設置,使其更醒目、直觀,對已錄入高德地圖的母嬰室要加強宣傳,讓群眾知曉,提高使用率和群眾滿意度。
三是加大督辦指導力度。縣衛健局聯合相關部門加強對各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母嬰設施建設的督辦、指導力度,對已建成的母嬰室落實相關管理制度,建立臺賬,不定期對使用和維護情況開展檢查,避免應建未建、建而不用等情況發生。
四是加大經費保障力度。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將母嬰設施建設納入財政預算,設定專項經費支持各用人單位和公共場母嬰室建設,同時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投資。
秭歸縣衛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0日
責任領導:鄧少華 聯系電話:288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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