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組織部關于對秭歸縣政協十屆六次會議第31號提案的答復
李林修、周立武、黃鋒、梅云超、王山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劃小縣城社區單元、提升社區治理水平的建議”已收悉,非常感謝你們對我縣社區治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茅坪城區社區治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鄉社會治理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總結本縣疫情防控和農村“幸福村落”建設“兩個經驗”的基礎上,由我部牽頭擬定并于5月15日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秭歸縣深化城區治理建設“幸福小區”實施方案》,6月8日縣委組織召開了深化城區治理建設“幸福小區”動員會,正式啟動全縣“幸福小區”建設工作。下面,我部就你們提出的五個方面的建議答復如下:
一、關于“劃小社區單元”的答復
根據《秭歸縣深化城區治理建設“幸福小區”實施方案》(秭辦發〔2020〕8號)精神,由縣委辦公室牽頭,將陳家沖、九里、金缸城、銀杏沱、楊貴店五個村的城郊區域納入城區管理,在充分調研基礎上,計劃2022年6月前將城區現有4個社區規模劃小,形成9至12個社區。
二、關于“出臺《秭歸縣茅坪城區社區治理方案》”的答復
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已于2020年5月15日印發了《秭歸縣深化城區治理建設“幸福小區”實施方案》,將縣城城區劃分為34個片區,118個小區,實現片區與小組、小區與網格相統一,將社區治理單元下沉到小區和樓棟,民主推選樓棟長,采取樓棟“1+2+N”管理模式(1名樓棟長,1名機關干部、1名網格員,若干名志愿者),讓社區治理延伸至小區樓棟。同時,凝聚市場主體、小區居民和社會組織活力,壓實相關責任。強調市場主體、小區居民的主體責任,大力孵化社區社會組織,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不斷創新管理方式,各職能部門牽頭開展“小區夜話”、物業知識競賽等活動,增強居民群眾參與感自豪感歸屬感,激發居民自治意識。
三、關于“科學構建社區治理架構”的答復
探索實施“三線融合、四級構架”治理模式,構建以“社區黨委--小組黨支部--網格黨小組--居民黨員”為主線的社區黨建工作體系,以“社區居委會--居民小組(片區)--小區(網格)業委會--居民”為軸線的社區居民自治體系,以“社區功能大黨委--片區功能黨支部--責任區功能黨小組--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為主線的功能黨建體系和“社區--小組(片區)--小區(網格)--居民黨員”的“三線四級”模式。同時,組建6個社區功能性大黨委,實行交叉任職,協助社區黨組織履行引領社區治理職責。
四、關于“改革對社區的考核辦法”的答復
茅坪鎮自2019年開始將社區集體經濟收入剔除考核指標,只作為考核加分項運用數據,同時加強了社區治理考核權重。根據“幸福小區”建設方案,出臺了“幸福小區”建設考評方案,實行單位考核和個人考核的雙考核機制,單位“幸福小區”建設考評結果與單位基層黨建、綜合目標和文明單位考核掛鉤,個人“幸福小區”建設考評結果與個人年度考評掛鉤。
五、關于“加強培訓指導提升服務能力”的答復
一是選優配強社區“兩委”干部、網格員,加快社區工作者隊伍專業化建設,優先選配具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的人員進入社區“兩委”班子及網格員隊伍。組織社區人才隊伍培訓,適時組織外訓,提升社區人才隊伍整體素質;二是加強小區自治管理,民主推選樓棟長,實現小區業主委員會(自管理事會)全覆蓋,引導制定和遵守“小區公約”,充分挖掘和發揮居民自治意識;三是以活動為載體提升服務水平,引導居民積極參與。積極開展小區夜話、綜合執法進小區、紅榜文化墻、文明家庭評選、文明創建及物業知識競賽、公益創投、志愿服務等活動,引導廣大小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培育主人翁意識,提升小區服務和自治水平。
中共秭歸縣委組織部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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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王廷勇 聯系電話:1587247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