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對政協秭歸縣十屆六次會議第20號提案的答復
余先見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落實鄉鎮集鎮房屋不動產權證辦理工作的建議”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加快實施不動產登記發證,有利于保護產權人合法權益,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2015年8月全縣開展農村土地“四權”調查確權,至2019年全面結束。2016年元月起我縣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成立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要承辦受理縣城區、鄉鎮集鎮房地一體登記業務。全縣除水田壩集鎮外,本著依申請登記原則,其他各鄉鎮集鎮均開展了不動產登記。特別是歸州集鎮和大嶺坡場鎮的移民搬遷建房遺留,在政府專班制定方案、集中處理基礎上,其登記發證率達90%以上。同時,在此期間,農村土地“四權”正在開展各家各戶外業調查和內業檢查建庫。時值今日,經縣政府決定,實行“縣級主導、鄉鎮主責”,在各鄉鎮延伸設置不動產登記窗口,全面啟動轄區內不動產登記工作,將加速推進各鄉鎮不動產登記辦理速度。
二、關于水田壩集鎮房地產登記問題。因三峽建設搬遷,水田壩集鎮于1994年征地建設,至2010年移民安置結束,占地約0.4平方公里,主要依托沿江路、蓮花路、永吉大道,對庫區國家機關、集體、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庫區移民進行了整體搬遷,涉及機關、團體及企事業單位用地、居民建房用地共326宗,其中居民建房用地284宗(不含競拍取得國有土地建房13戶),機關、團體及企事業單位用地42宗。為加快集鎮用地遺留的妥善處理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2014年12月,縣國土資源局牽頭,抽調鄉財政、移民、國土、城環、上壩村委會等單位干部組建工作專班,依托集鎮遷建指揮部已有檔案信息,對集鎮安置建房開展了全面清理核查,實行1戶1檔,歸集了各戶基本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存放在水田壩國土所),并對各類情況進行了分類。2015年初,我局根據專班清理結果,按照當時集鎮建設管理相關文件,協助草擬了《水田壩鄉集鎮建設用地遺留問題處理及確權登記實施方案》,并提交給水田壩鄉人民政府。經調查了解,當時為確保庫區清庫蓄水,移民搬遷對象基本都是先安置、先建房,后補辦移民劃地函、城建規劃紅線和用地審批等手續,完全符合劃地紅線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比例不足10%。加之清理之后隨著集鎮規模的擴大和居民對原移民初期建房的翻修改建及產權轉讓,集鎮建設遺留問題較復雜,亟待解決。
由于移民搬遷安置是以鄉鎮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單位,鄉鎮遷建指揮部具體負責集鎮搬遷建設管理。后期我局將積極協助,借鑒2016年歸州鎮集鎮建房遺留處置方案,在開展清理審批、消除違法行為后依法開展不動產首次登記。涉及集鎮內房改房或居民房多次轉移問題,將理清房屋上下手關系,核查完稅憑據,確保國家稅收不流失,產權清晰。
秭歸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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