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第四巡察組向中共秭歸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反饋巡察意見
時間:2021-10-26 15:10
來源:秭歸縣人民政府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縣委第四巡察組于2021年3月19日至4月18日對中共秭歸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縣檢察院)黨組開展了巡察。經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2021年10月25日,縣委第四巡察組組長代表巡察組進行了反饋,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主持會議并表態。

巡察組指出巡察縣檢察院黨組發現的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落實上級工作要求有缺失,履行職能職責有差距,踐行司法為民意識不強,服務大局主動性不夠;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差距,作風建設不嚴實,項目管理存在廉政風險,財經紀律執行不嚴格;三是領導班子建設有短板,民主決策制度執行不嚴格,黨內政治生活不規范,執行選人用人規定不嚴,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巡察組提出四點建議,一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在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更好發揮檢察作用;二是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三是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強化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四是強化項目審批審核,確保項目建設合法合規。
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表態,縣檢察院黨組將深化認識,全盤認領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全力抓好整改銷號;統籌結合,鞏固提升整改成效。
縣委第四巡察組部分成員、縣紀委監委派出第六紀檢監察組相關人員及該院全體干警參加會議。(縣委第四巡察組:梅雁彬)

巡察組指出巡察縣檢察院黨組發現的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落實上級工作要求有缺失,履行職能職責有差距,踐行司法為民意識不強,服務大局主動性不夠;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差距,作風建設不嚴實,項目管理存在廉政風險,財經紀律執行不嚴格;三是領導班子建設有短板,民主決策制度執行不嚴格,黨內政治生活不規范,執行選人用人規定不嚴,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巡察組提出四點建議,一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在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更好發揮檢察作用;二是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三是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強化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四是強化項目審批審核,確保項目建設合法合規。
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表態,縣檢察院黨組將深化認識,全盤認領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全力抓好整改銷號;統籌結合,鞏固提升整改成效。
縣委第四巡察組部分成員、縣紀委監委派出第六紀檢監察組相關人員及該院全體干警參加會議。(縣委第四巡察組:梅雁彬)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編輯:王斌審核:王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