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關于縣委第一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通報
2020年10月至12月,縣委第一巡察組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進行了為期2個月的巡察,2021年3月19日,縣委第一巡察組向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局黨組高度重視,認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組織整改。目前,巡察組反饋的三個方面11個類型35個問題已全部啟動整改,部分已整改結束,現將整改工作情況通報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巡察意見反饋后,局黨組高度重視,迅速召開局黨組會議對整改工作進行專題研究,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印發《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關于落實縣委第一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成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機關各股室和局屬二級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落實縣委第一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辦公室。局主要負責同志對整改工作深入研究,靠前指揮,加強統籌指導。各班子成員按照職責抓好分工分管范圍內的整改落實,確保任務到人、責任到崗、要求到位。辦公室抓好組織實施、督辦檢查等任務,使巡察整改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規范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局黨組于2021年4月9日召開了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巡察反饋的問題認真查擺班子和個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為局黨組及班子成員有針對性的整改進一步細化了目標,并結合民主生活會情況完善了整改方案。
(三)扎實推進整改工作落實。對巡察反饋的問題,能夠當下解決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對一時難以解決的,抓住問題不放,通過深化認識,認真研究、步步推進抓緊整改;需要長期解決的,發揚釘釘子精神,一步一個腳印、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同時,堅持標本兼治,扎牢制度籠子,做到解決一個問題、完善一項制度、堵塞一個漏洞。
(四)強化巡察整改成果運用。以巡察整改為契機,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斷加強自然資源規劃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紀律建設和作風建設,增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執行力、戰斗力和凝聚力,使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縣委各項工作要求切實在自然資源規劃系統落到實處。堅持把巡察整改與自然資源規劃工作有機結合,在工作中整改、在整改中提高,推動自然資源規劃事業高質量發展。通過巡察整改,切實增強干部職工“拼、搶、爭”的工作激情。
二、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在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履行職責使命方面
1.落實上級要求有差距。
反饋問題1: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工作重要指示 精神存在差距。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強化理論武裝,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嚴起來”要求,落實“長牙齒”措施,全面貫徹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二是大力宣傳耕地保護,印發《致全縣農民朋友的一封信》9萬份,懸掛塑鋼宣傳牌120副、彩塑布宣傳標語260條;張貼《關于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通告》348張;印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農村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的通知》200份;為全縣174個村發放耕地、基本農田保護一張圖。三是大力開展亂占耕地建房整治。提請縣委、縣政府將耕地保護列入對鄉鎮人民政府的綜合目標考核,并提高了耕地保護評分權重。多措并舉推進亂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2021年以來,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多次匯報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工作。提請縣政府于4月6日召開耕地保護及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三級干部視頻會,強力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同時嚴控違法用地亂占耕地“零新增”。為全縣37個村編制實用性村莊規劃,今年將組織21個村的村莊規劃編制,進一步規范農民建房。制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題宣傳片在《今日視點》、云上秭歸等多媒體播放宣傳。“村村響”每天分3個時段在全縣播放《致全縣農民朋友的一封信》內容,宣傳面受眾達18萬人次以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政策知曉面得到鞏固強化。積極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行動數據“回頭看”工作,已消化圖斑17個,涉及住宅1個、產業類14個、公共管理服務類2個。
反饋問題2: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力度欠缺。
整改情況:實行一地一策,多次對上匯報,消化處置閑置土地。2020年批而未供處置任務是1067.45畝,閑置土地任務8.81畝,截至12月底已全部消化處置。加大工作力度,爭取歷史遺留消化處置到位。全面排查已征、已供土地,建立清單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2021年上級下達我縣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消化處置任務分別是648.28畝、10.45畝,截至目前已分別完成295畝、6畝。從今年起,在出讓合同中新增閑置土地收回條款,堅決杜絕新的閑置問題產生。啟動存量建設用地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清理工作,自查報告已上報市政府。
反饋問題3: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進展推進緩慢。
整改情況:積極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推動落實按規劃征地,成片征收,成片開發,結合高效辦成“我要建工廠”,會同開發區、住建等相關部門對我縣“標準地”出讓實施方案以及流程、環節、材料等進行再梳理,再優化,穩步推進“標準地”出讓工作。
反饋問題4:露天采石場清理整頓進度滯后。
整改情況:加快露天采石場清理整頓進度。分類處置露天采石場,引導露天采石場有序退出或整合。積極向市級主管部門和縣政府匯報,我局擬通過新一輪礦產資源規劃重新優化礦區整合范圍,在避開生態紅線、風景名勝區、基本農田、長江可視的情況下,盡早對上申報整合礦權事宜。
2.履行職能職責不到位。
反饋問題5:執法日常巡查不主動。
整改情況:加強批后監管和供后監管,壓實土地、規劃批后監管責任,確保及時發現違法問題并及時糾正。落實執法監測動態巡查,對各鄉鎮巡查臺賬每月檢查一次,每月對各鄉鎮最低巡查一次。每月對各鄉鎮新開工用地項目進行梳理并與亂占耕地建房、“非農化”、“非糧化”監測圖斑進行套合比對,及時發現并有效制止違法行為。
反饋問題6:執法監察不規范。
整改情況:加強執法人員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執法能力水平。嚴格執法過程和標準,做到一案一審核,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做到依法、公平、公正。嚴格落實執法共同監管責任機制,與各鄉鎮政府、農業農村局、司法、公安等部門實行聯動機制,加強配合,密切溝通,提高案件辦理效率。認真開展案卷清查“回頭看”,認真組織執法案件卷宗評查,學習借鑒好的經驗。
反饋問題7:地災防治有差距:。
整改情況:深入落實“四位一體”綜合防治體系,充分發揮網格協管員作用,爭取專家3人駐秭協助開展得質災害防治工作。今年以來,已開展得災調查8次,編制調查報告4份,新入庫隱患點3處,并落實了群測群防措施。認真開展全縣切坡建房、修路地災隱患排查工作和1:5萬、1:1萬重大基礎地質災害隱患調查工作,對排查、調查出來的地災隱患點分類提出防治對策建議,督促相關部門落實防治措施。截至目前,全縣切坡建房、修路地災隱患排查工作,已完成縣級隱患排查并上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局委托省水文隊正在全縣逐點開展核查;1:5萬秭歸縣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已基本結束;1:1萬水田壩集鎮地質災害調查項目正積極對上爭??;認真組織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編制發布2021年度全縣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指導各鄉鎮編制災害點預案,發放“兩卡”1.2萬份。組織召開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議暨專題培訓班,參訓人員達200人。積極組織、參與梅家河鄉付家灣滑坡監測點山體滑坡災害應急救援演練和湖北省“秭歸-2021”地震應急綜合演練。進一步提高地災項目勘察設計質量和深度,在深入開展得質勘察基礎上,充分與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溝通交流,爭取有關意見和建議,確保編制的設計方案科學合理。同時,在項目勘察設計結束后,中心邀請行業專家組織開展野外驗收和設計評審,對其勘察設計成果進行全面審核驗收。對即將實施的歸州鎮老屈原祠項目,組織勘察設計單位同歸州鎮人民政府就施工圖設計方案,實地進行溝通銜接達3次以上;對上爭取的歸州鎮水田槽項目,組織專家對其勘察設計成果進行了全面審核驗收。加強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施工監管,嚴格落實合同管理,緊扣施工過程中技術交底、原材料進場、計量與支付、資料與實物同步等關鍵工序和環節,堅持每周到各在建項目至少開展1次檢查,每月召開1次工地例會,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達到設計要求。同時,充實鄉鎮所長作為轄區地災治理項目的業主現場代表,全過程參與項目監管。進一步強化了監理單位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明確派駐監理的資格要求、工作時間、工作職責、懲處措施等內容,并在施工中嚴格執行。
反饋問題8:破難效果不明顯。
整改情況:截至2021年4月底,全縣21家煤礦采礦企業已完成采礦權注銷登記手續的17家,還剩下4家煤礦采礦企業未申報采礦權注銷登記(其中1家已完成生態修復治理,待驗收后申請注銷登記手續),我局已再次向煤礦采礦企業送達《關于辦理煤礦采礦權注銷手續的告知書》,督導煤礦采礦企業抓緊在省廳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手續,再按程序申請退還剩余資源價款。截至2021年5月13日,全縣共有15家煤礦采礦企業(均已完成采礦權注銷登記)在省廳申報了采礦權剩余資源價款退還事宜,其中6家煤礦采礦企業剩余資源價款全部退還結束。目前大部分未退還的剩余資源價款主要為繳納至中央的價款,我局已多次向省廳匯報,省廳正在積極對接省級財政及財政部駐武漢專員辦等部門,按照條件成熟一家即退還一家。全縣共有煤礦探礦權8家,均繳納了探礦權價款(分級繳納)。截至2021年4月底,8家煤礦探礦權已申請退還價款5家,剩下3家煤礦探礦企業因追求更多國家補貼、股東內部矛盾等原因未申請探礦權注銷登記和價款退還。針對煤礦采礦及探礦辦理注銷登記和退價款事宜,我局積極與省市對接,逐步有序完成全縣煤礦采礦和探礦價款退還工作。
3.為民服務有短板。
反饋問題9:不動產登記服務有差距。
整改情況:配優配齊配強不動產工作力量,選優配齊中心班子成員;積極向上爭取,提請縣政府研究結合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增加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制定考核方案,對登記中心聘用人員開展政治、業務考核,考核優秀的人員予以續聘和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予以解除合同。在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成立農村宅基地登記窗口,負責受理農民在急登記業務,指導鄉鎮規范開展不動產登記政務服務。
反饋問題10:二是行政審批不及時。
整改情況:優化審批流程,將規劃方案審查和建設用地工程規劃許可辦理同時受理,在方案審查通過后當天開展公示,進一步壓縮辦證時間。全面推行網上審批、容缺審批、開辟綠色通道、水電氣并聯審批,啟動“標準地”出讓審批新模式。
反饋問題11:拆舊復墾資金兌現不到位。
整改情況:我局已于2020年11月從財政部門借款,全部撥付到位。
(二)在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1.主體責任履行不夠到位。
反饋問題12:黨組主體責任壓得不實。
整改情況:進一步完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每月制定黨組班子及班子成員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及各支部每月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清單,嚴格督導落實。壓實黨組班子主體責任、黨組書記第一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黨組每年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4次以上,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會議精神,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黨組書記廣泛開展談心談話,重大問題親自研究,班子成員加強對分管領域的調研指導,每年督導調研至少1次以上。嚴肅黨內生活,黨組書記對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剖析材料進行嚴格把關。
反饋問題13: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缺失。
整改情況:結合資源利用、行政審批、工程項目建設、財務管理等重點環節,開展廉政風險和履職風險動態排查,建立了風險排查清單,制定了風險防控措施。
反饋問題14:黨組抓作風建設不嚴不實。
整改情況: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及時通報檢查發現的問題,對違規違紀的人員和問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行問責處理。截至目前,已對2名同志運用了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
2.制度建設不規范。
反饋問題15:制度建設滯后。
整改情況:全面修訂完善機關管理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目前各項制度已修改,正在廣泛征求黨員干部意見,待黨組討論后印發執行。今后,將嚴格制度落實,加強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反饋問題16:制度內容不規范。
整改情況:修訂完善了中心組學習制度、會審會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等工作制度。已完成修訂初稿,待局黨組討論后印發執行。今后將嚴格按制度規范召開黨組會、局務會,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控制參會人員及范圍。
3.公務用車管理不嚴。
反饋問題17:公務用車管控不力。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公車使用日常管控,落實油卡實名制,一車一卡,綁定使用,加強車輛保養維修管理,嚴格執行定點維修和維修審批制度,嚴禁私自維修保養,建立公務用車管理臺賬,隨機對公車使用、加油、維修等情況進行抽查檢查。二是進一步加強駕駛人員的日常教育。進一步提高駕駛員道德修養,樹牢底線思維,杜絕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教育引導駕駛人員愛惜車輛,安全駕駛,做好車輛日常保養。
反饋問題18:制度執行不嚴。
整改情況:嚴格落實縣委、縣政府過緊日子、苦日子要求,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樹立艱苦樸素的意識,加強公務用車的審批管理,原則上三人以下不安排車輛。嚴格公車審批流程,做到先審批再安排車輛,全面落實釘釘審批公務用車。
4.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
反饋問題19:公務接待不規范。
整改情況:規范開展公務接待。
反饋問題20:差旅費報銷不規范。
整改情況:加強差旅費報銷管理;加強培訓,嚴格把關。
5.財務管理不規范。
反饋問題21: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專項資金使用。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16〕504號)文件第五條有關規定,結合地質災害防治中心無在編人員,故先后聘請3人服務于地災項目管理,和聘請人員簽訂了勞動合同,從地災防治中心列支聘請人員工資和社保、績效工資及福利。相關工資和養老、社保等費用支出均按合同和人社等部門標準予以支付。
關于應由地質環境監測站報銷的差旅費在地災防治專項資金中列支的問題。經查,庫區群測群防資金屬于后續規劃項目資金,由省財政廳下達,縣財政局分解指標到縣地災防治中心。因庫區群測群防工作任務由地質環境監測站和各鄉鎮承擔,根據《關于下達2018年庫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補助經費的通知》(秭土資發〔2018〕8號)、《秭歸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下達2019年庫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補助經費的通知》(秭自然資規發〔2019〕6號)文件精神,將庫區群測群防補助經費分別分配到各鄉鎮和地質環境監測站。地質環境監測站日常工作中涉及與群測群防相關的支出在地災防治中心報賬。
關于楊林橋“三調”租車費用問題,經與楊林橋鎮政府開展自查,楊林橋鎮三調工作是由鄉鎮三調辦統籌安排,根據《鎮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楊林橋鎮黨政機關應急用車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楊政辦發〔2018〕2號)第六條相關規定,會出現少量因到村工作時間長,行車里程遠,費用較高的情況。
反饋問題22:現金管理不規范。
整改情況:加強財務知識學習教育。注重對現金規范管理的學習,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自2019年1月以來,我局日常報銷及支付均通過國庫支付系統進行支付,無特殊情況,未再有使用現金支付情況發生。目前我局已為新進職工辦理了公務卡,確保所有開支均通過公務卡支付。
反饋問題23:政府采購制度執行不規范。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組織單位干部職工特別是財務人員加強政府采購政策學習,嚴格執行我縣政府采購相關政策,及時向全體干部職工傳達上級關于政府采購的相關政策和工作要求,規范采購程序,修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于未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政府集采目錄外的大額支出按要求開展自行采購。
(三)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1.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
反饋問題24:黨組推動黨建與業務融合不夠。
整改情況:壓實黨建責任,全面推進黨建+業務,促進黨建與業務互融共促。今年我局將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等內容納入對局機關股室、二級單位及國土所的綜合目標考核,制定了黨建考核細則。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堅持每月集中學習至少1次,按照計劃制定每月學習方案,確保有計劃有落實。
反饋問題25:民主議事決策效率不高。
整改情況:根據討論修訂后的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和“業務會審制度”。屬于三重一大和集中會審事項的,會前由業務股室深入調查研究,充分醞釀討論,形成統一意見,凡未有明確意見或者事實不清晰的,一律不得提交會議決策,辦公室負責把關。不屬于民主決策和會審事項的,由承辦單位(股室)提出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執行。
反饋問題26:推進局屬機構改革不力。
整改情況:加大對上匯報爭取力度,積極調研二級單位改革方案,根據上級要求穩妥推進二級事業單位改革。落實談心談話制度,班子成員負責與分管和聯系的股室、二級單位尤其是國土所干部職工談心談話,了解思想動態,穩定工作情緒。
反饋問題27:表率作用發揮不夠。
整改情況:加強黨性修養、強化自身建設。充分運用中心組、主題黨日等,加強黨紀黨規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班子成員要率先垂范,做敢于擔當的標兵、忠誠履職的模范、清正廉潔的表率。
2.干部隊伍建設問題較突出。
反饋問題28:聘用人員過多。
整改情況:逐步核減聘用人員。2021年2月,與2名合同到期的派遣員工解除了用工合同,我局將在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的情況下,逐步清退消化,力爭早日將非在編人數控制在編制數10%以內。
反饋問題29:混編混崗現象突出。
整改情況:分類處理混編混崗。積極向縣委編辦申報用編計劃,通過招錄、引進等方式逐步壯大干部隊伍,進一步配齊空編人員,同時根據權責對等原則,在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爭取增加編制總數。做好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前期準備工作,并配合做好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為理順人、事關系打好基礎。
反饋問題30:對干部關愛培養不夠。
整改情況:加強對干部關心培養力度。及時啟動黨史學習教育、自然資源大講堂,常態化開展教育培訓,組織黨員到宜都、歸州開展紅色教育,舉辦“地質災害防治網格化管理培訓班”。合理開展崗位設置調整,確保事業單位人員應聘盡聘,不落一人。
反饋問題31:對聘用人員管理粗放。
整改情況:規范聘用人員管理制度。制定規范明確、切實可行的聘用人員考核辦法,加強日常考核管理,杜絕考評中的好人主義,嚴禁人人優秀的現象。加大崗位培訓力度,進一步增強聘用人員責任心和執行力。
3.基層組織建設存在短板。
反饋問題32:支部設置不科學。
整改情況:及時調整支部設置和黨員歸屬。根據崗位變動情況,及時將黨員根據工作關系進行支部轉接。
反饋問題33:組織關系管理不規范。
整改情況:目前機關支部、執法大隊支部已遵循“地域相鄰、便于管理”原則重新劃分支部,及時完成黨員組織關系轉接。
反饋問題34:黨費收繳不規范。
整改情況:規范黨費收繳。各黨支部明確專人收繳黨費督促黨員自覺每月按時交納黨費,總支嚴格督促各支部按月上繳黨費。
反饋問題35:組織生活會不認真。
整改情況:嚴肅組織生活。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領會《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切實提高全體黨員對組織生活會嚴肅性、政治性的認識。規范召開組織生活會,切實提高參會率,支部書記嚴格把關發言材料,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直奔主題、直面問題,不說空話套話,達到紅臉出汗的效果。規范開展主題黨日、黨史學習教育等活動,通過自主發言和點名發言相結合,確保支部每名黨員都能暢談體會、觸及靈魂。
三、落實主體責任,抓好后續整改
經過集中整改,雖然取得了較為顯著的階段性整改成效,但對照縣委巡察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需要持續深化整改認識、持續壓實整改責任、持續加大整改力度,切實運用和鞏固好縣委巡察成果,以整改為契機推進自然資源規劃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力度不減抓好整改后續工作。堅持整改目標不變、整改勁頭不松、整改力度不減,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進一步增強巡察整改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巡察整改后續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對已整改結束的,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還沒有完全徹底解決的問題,嚴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勁、不減壓,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按時整改到位;對需要長期堅持的,堅持一抓到底,堅決整改,務求實效。
(二)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堅持抓班子帶隊伍,嚴字當頭,著力解決管理上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堅持以上率下,發揮“關鍵少數”的示范引領作用,時刻用黨紀政紀規范和約束自己的言行舉止,進一步強化擔當意識,發揚釘釘子精神,對已確定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重點項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實。堅持不懈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不懈落實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要求,真正將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堅持不懈改作風,力促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預防,以問題為導向,倒查制度漏洞,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干部選拔任用等重點領域、重要環節,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長效機制,切實做到治理一個問題、健全一項制度,用制度鞏固問題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嚴肅執紀、嚴肅問責,運用執法執紀“四種形態”,尤其是第一種形態,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嚴格落實談心談話約談制度,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糾正,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以持續有力的督促檢查,傳導執紀壓力,確保各項規章制度落地生根,見到實效。
(四)著力推動自然資源規劃事業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為契機,把巡察整改工作與貫徹中央、省、市、縣決策部署結合起來,積極謀劃和推進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各方面工作,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立足“兩統一”核心職能,發揮資源配置杠桿作用,為秭歸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的資源要素保障。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