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黨組關于縣委第四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通報
2020年7月5日至8月6日,縣委第四巡察組對縣水利湖泊局進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18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相關規定,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通報:
一、整改工作總體情況
縣水利湖泊局黨組高度重視巡察反饋意見,切實承擔起巡察整改的主體責任。11月18日,巡察反饋意見會議召開后,局黨組書記第一時間主持召開局黨組會議,安排和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任組長,負責統籌領導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負責分管領域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的具體工作。12月8日,組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局黨組書記代表局黨組班子作對照檢查,聚焦反饋意見,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其他班子成員逐一進行個人對照檢查,圍繞巡察反饋意見,細查問題、深剖原因,堅持把自己擺進去,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研究制定了《中共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黨組關于落實縣委第四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將39個問題細化分解成67項整改任務,建立整改責任清單,逐項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責任單位(股室)。截至目前,巡察反饋意見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反饋意見具體整改情況
(一)在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履行職責使命方面
1.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
反饋問題1:思想建設抓得不緊,理解不深。
整改情況:每月堅持組織1次黨組中心組學習,按照規定動作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系統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重點學深悟透《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及時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市縣重要工作部署。
反饋問題2:貫徹執行水利行業法律法規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舉辦了水利系統能力提升班、開展了山洪災害防御及水庫安全管理培訓,結合主題黨日活動開展水土保持法規知識講座。二是建立常態化學法及考試制度。組織局系統干部職工157人次參加水利部水土保持法、長江保護法網絡知識競賽。三是開展了“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主題宣傳活動,制作宣傳牌34塊、懸掛標語16條,印發《水法法規知識100問》2000冊。組織志愿者在茅坪河開展潔河行動,現場向周邊住戶發放宣傳資料200份。并在“云上秭歸”和省市水利部門網站進行了宣傳。四是印發《水行政審批辦事指南》200份,在縣電視臺開展了取水許可專題宣傳。五是對立項或備案的項目開展現場核查,對需辦理水行政許可的項目現場下發告知函9份。此項工作尚在進行中。六是對十宜高速公路、疏港鐵路、王家嘴碼頭、華新水泥、惠農食品、水運LNG項目和堂鼓關風景區等重點項目及時開展了前期工作指導和跟蹤服務,將持續推進。
反饋問題3: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強化責任落實,印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制度》《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網絡輿情處置預案》《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意識形態領域風險隱患季度排查機制》。強化網絡意識形態管理,組織13名青年干部組建網絡輿情工作專班,加強農村飲水安全、移民政策落實等重點信訪問題排查。
4.河湖長制推進落實不到底。
反饋問題4:上熱下冷,壓力遞減。
整改情況:一是2020年已聘任民間河長76名,組建護峽江志愿服務隊12支。2021年針對各級河湖長人員變化情況,對全縣各級河流“河長”“警長”、“檢察長”、“院長”名單進行了調整更新。二是印發了《秭歸縣2021年河湖長制工作要點》《秭歸縣專職河道巡查員工作要求》,編寫了《秭歸河湖管護指南》及《秭歸河湖巡查辦法》,開展了河道巡查員培訓,撥付鄉鎮2021年河道巡查保潔經費68.8萬元。三是組織開展常態化巡河。2021年第一季度,縣級河長巡河16次,聯系單位巡河25次,鄉鎮級河長巡河267次,村級河長巡河500余次,巡河員巡河144次,解決各類問題50余個。民間河長和護峽江志愿服務隊積極開展潔河巡河活動10余次,維護了長江秭歸段及八條一級支流生態環境。四是加大宣傳力度。發放宣傳單500份,宣傳手冊1500本,V視1期,在部、省、市、縣官網發布新聞稿11篇。
反饋問題5:河道治理不積極不主動。
整改情況:自2020年11月以來,鄉鎮河長及12位專職巡河員加強河道巡查,每周對轄區內的河道巡查2次以上,對涉河違法行為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和責令整改,移交違法案件1件。縣級巡查檢查16次69人次,辦結水事違法案件5件,結案率100%。
反饋問題6:部門聯動欠缺,共建共管機制不健全。
整改情況:一是2021年召開河湖長制聯席會議1次,縣級河長帶頭巡河,對河湖長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二是建立河湖長制工作群,及時宣傳政策法規、工作動態等信息。三是加強與縣直部門的溝通協調。為解決茅坪河交界水域污水治理問題,5月14日組織縣開發區、縣水利湖泊局、縣住建局、縣污水處理廠等單位現場核查治理進展情況;6月8日提請副縣長宋興建召開了專題辦公會,縣直相關部門、單位和茅坪鎮分管負責人查看了現場,研究了解決方案,會后下發任務清單,目前正在落實之中。四是積極推行跨界河湖“四聯”機制。與夷陵、長陽簽訂了茅坪河和林家河“四聯機制”管理協議,建立了聚焦問題聯查、解決問題聯商、經驗成果聯享、河湖保護聯宣等工作機制。2021年為解決茅坪河交界水域污水治理問題,與夷陵區現場調查2次,召開聯席會議1次。
反饋問題7:巡河巡查履職不平衡。
整改情況:一是加大檢查力度,縣河湖長辦積極開展巡河督導,督促各河長聯系單位履職盡責,截至目前下達交辦通知7份;二是印發河湖長制工作手冊,指導各級河湖長和有關部門做好巡河記錄,每季度收集統計各級河湖長和相關部門巡河履職記錄,不定期抽查河湖長制巡河手冊記錄情況,并將檢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三是將組織管理、協調指導、巡查督查、信息報送等工作均列入考核范疇。
反饋問題8:考核“指揮棒”應用不充分。
整改情況:2020年嚴格對照《秭歸縣河湖長制工作年度考核辦法》和《宜昌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項目評分細則及任務分解表》,對納入河湖長制的各鄉鎮、各部門如實考核,最高分103,最低分93。
反饋問題9:小水電站清理整改進度緩慢。
整改情況:按照《秭歸縣小水電清理整改綜合評估及“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積極協調發改、自然資源和林業等部門,召開2次專項清理整改推進會,壓實各小水電站主體責任。對9座水電站立項手續進行了認定,50座2001年以前建成的電站林業用地手續進行了合法性認定,完善水土保持方案44座,補充防洪影響評價101座,開展竣工驗收81座,3座退出類電站全部驗收銷號。三渡河二級、三級電站獲得全國綠色小水電稱號。全縣共安裝生態流量監控76座電站81個站點。
3.行業監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風險。
反饋問題10:監管責任弱化。
整改情況:一是起草制定了《秭歸縣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辦法》。二是組織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三是組織開展水利行業風險識別,已從2020年8月開展,每周識別上報。四是與應急局聯合開展集中安全隱患排1次,對水庫、電站、在建工程等重點單位開展檢查5次。五是組織召開水利行業質量安全大會,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水利生產運行單位142人參加。
反饋問題11:項目開工、驗收不及時。
整改情況:一是關于34個已完工項目綜合驗收問題。在巡查結束后,目前已完成綜合驗收項目23個。針對11個尚在整改項目,我局經請示縣政府同意將項目綜合驗收列入2021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多次以書面形式、會議形式、電話形式進行了督辦;組建專班赴項目單位開展了現場督辦檢查,與項目單位領導、業務人員共同分析具體情況,提出了明確工作推進建議意見;派專人與技術服務人員逐項目完成了新一輪次資料檢查;擬于6月底提請縣政務督查室予以督查。二是移民后扶4個項目中,沙鎮溪鎮馬家山村庫區道路改造工程(長埡、白羊)、梅家河鄉集鎮水廠、漬水壩堰塘項目三個項目現已完工;茅坪鎮陳家壩村民盛精制茶廠項目,因土地征的問題一直沒有辦到手續,現已辦妥,項目也開工,可是因修高速路,此地要征,現已停工。茅坪鎮陳家壩村民盛精制茶廠項目,現陳家壩村委會和茅坪鎮人民政府兩級部門正積極與國土資源局溝通,在本村另選地方建設,確保今年年底完工。
反饋問題12:項目實施審核把關不嚴。
整改情況:一是已對2018年茅坪鎮、兩河口鎮、磨坪鄉、郭家壩鎮農村飲水安全儲水罐安裝儲水罐無明細、無受益人簽字、無村委會蓋章問題進行了整改。二是2020年12月底組織施工單位清除了周坪河流域棄渣場內堆料,并拆除范圍內的臨時建筑;清理完棄渣場內的堆料及臨時建筑后,在場地內播撒了花籽和草籽;同步恢復了棄渣場靠公路側的波形鋼護欄。三是對于2019年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凈化設施招標出現標價統計錯誤問題,我局發現此問題后,已同中標單位協商簽訂了補充協議,調整了合同價格。
4.水行政審批宣傳不到位,效能不高。
反饋問題13:水行政審批知曉率低。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水行政審批法規宣傳,印發《水行政審批辦事指南》200份,在縣電視臺開展了取水許可專題宣傳。二是對立項或備案的生產建設項目開展現場核查,對需辦理水行政許可的項目現場下發告知函9份。此項工作尚在進行中。三是對十宜高速公路、疏港鐵路等重點項目及時開展了前期工作指導和跟蹤服務。
反饋問題14:水行政審批效能不高,批復意見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2018年、2019年評審通過未整改或未報批的項目已整改銷號。二是實行集中審批。2021年加強了行政審批股力量,集中辦理水行政審批事項,基本實現了按時辦結。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審批事項13件,辦結12件,另1件已按時完成了技術審查,目前技術報告報批稿尚未提交。轉報市局審批1件,已完成了技術審查,報批稿尚在修改之中。三是按照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推行“互聯網+監管”。修訂《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將12項抽查事項精簡為5項,制定“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及細則,動態化管理“一單兩庫”,開展雙隨機抽查2次,其中部門聯合抽查1次。
5.水行政執法履職不到位,依法行政有差距。
反饋問題15:執法不規范不嚴謹。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清單》,明確了重大執法決定的范圍和種類;二是制定了《秭歸縣水政監察辦案規定》《秭歸縣水政監察責任追究制度》并嚴格執行;三是嚴格執行省廳的自由裁量標準,嚴格執法。
反饋問題16:征求法律顧問意見不充分。
整改情況:聘請了2名專職律師,全程參與案件資料的審核、執法文書的審核、處罰決定的討論及把關等,嚴格執行律師、大隊長及分管局長執法文書會簽機制。
6.執行移民后扶政策不嚴,違規發放后扶直補資金。
整改情況: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大清退力度,確保2021年底3月底清退到位。截至目前未清退14人中已清退13人;調研起草了《秭歸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扶人口動態管理實施細則》,現已提交縣政府審核。開發了移民后扶人口動態管理APP,后期通過平臺和大數據對比比,實現監管人口的規范化、信息化、常態化。
7.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機制不完善。
反饋問題18:局部分散地區水質保障難。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供水工程建設,其中白家河水庫、桂花園水庫、煙燈堡堰塘正在建設中,天鵝堰塘、渣水壩堰塘已建成,維修堰塘3座(沙鎮溪、歸州、泄灘各一座);目前已建成標準水廠2座(龍潭灣水廠、月明山水廠),在建水廠3座(梅家河水廠、鑼鼓峪水廠、羅家水廠),完成可研編制水廠3座(兩河水廠、屈原水廠、茅坪水廠)。二是采購66萬元消毒藥劑分發到各集中供水工程用于消毒,后期將繼續購買消毒藥劑用于農村供水水質消毒。三是全縣共安裝一體式凈化器118臺,運行效果良好。四是全縣共有18家公司(協會)管理百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目前全縣487處集中供水工程均已納入公司化管理。
反饋問題19:長效管護機制落地落實不夠。
整改情況:一是全縣共有18家公司(協會)管理百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目前全縣487處集中供水工程均已納入公司化管理。100人以下及分散供水繼續沿用農村供水工程長效管護機制進行管理。二是籌資46萬元,提升范家坪村、馬回營村飲水安全設施,新建攔水壩、沉砂池等水源工程,維修水渠、堰塘,安裝PE管道,安裝一體式過濾罐凈化器。
反饋問題20:農村飲水公司化改革尚未完成。
整改情況:2020年11月27日召開會議安排和部署農村供水公司化改革工作;印發文件《秭歸縣推進農村供水公司化改革實施方案》,全縣共組建18家公司(協會),完成清理資產,經營權移交,核定水費標準等工作。目前全縣487處集中供水工程均已納入公司化管理。
8.巡視巡察反饋問題和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整改落實不徹底。
反饋問題21:巡察整改落實不徹底。
整改情況:安排專人對2017年、2018年度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再回顧、再梳理,對未整改到位或發生反彈的事項進行了再次整改;制定下發了《資產管理制度》《公務接待管理制度》以及水利移民項目管理系列制度,進一步強化制度執行。
反饋問題22:主題教育自我檢視正視問題不足,整改成效不明顯。
整改情況:一是對主題教育局黨組班子成員調研報告進行再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報告退回重寫,并進行情況說明。二是組織各鄉鎮水利和湖泊站站長及分管領導到長陽實地學習農村供水智能化、公司化改革等工作。三是制定出臺了《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綜合目標考核制度》。
(二)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1.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反饋問題23: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壓力傳導不夠。
整改情況:2020年12月8日組織召開了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局黨組班子成員對照巡察反饋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深刻反思。局黨組織書記與其他黨組成員進行了談心談話,并對談心談話情況、黨員手冊填寫、黨建工作履職情況進行了檢查。
反饋問題24:內部監督缺實效。
整改情況:一是組建了成立水利湖泊系統內審機構,明確內審專班,不定期對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專項審查。二是對126名在職在編干部開展了個人有關事項集中報備,2月底前對黨組班子分工及干部崗位進行調整,調整到位后組織開展崗位廉政風險排查。三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十進十建”工作任務,創新廉政教育方式,2021年計劃開展學黨史感黨恩、革命紅色教育現場培訓等活動。
2.作風建設不嚴實,整治“四風”不徹底。
反饋問題25:機關干部學習表面化,以考促學流于形式。
整改情況:已按照巡察反饋要求整改到位,進一步加強辦公室工作人員管理,提高工作責任意識。
反饋問題26:作風檢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印發《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管理制度》。二是局黨組明確對干部職工工作紀律、崗位職責完成情況等事項一年至少開展4次以上見人見事工作通報。
反饋問題27:文件層層轉發。
整改情況:嚴格按照上級相關要求,加強文件審核力度,對不符合要求的文件進行了整改。
3.執行制度不嚴格,財務管理不規范。
反饋問題28:固定資產管理不合規。
整改情況:公用經費購置固定資產,已在賬務系統、資產系統中作登記,納入局固定資產統一管理。項目建設購置固定資產,已納入局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未按程序核銷的,根據局黨組會議紀錄審批核銷。
反饋問題29:違規報銷差旅費。
整改情況:均已在巡察期間由報銷人退回局、站銀行賬戶。局、站已將退回的費用繳存到縣非稅局賬戶。
反饋問題30:公務接待管理不規范。
整改情況:強化制度執行,辦公室、計財股嚴把審核關,制定下發了《公務接待管理工作制度》。
(三)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1.班子合力不強。
整改情況:完成股室職責和局黨組班子成員分工調整。
2.基層組織建設不規范,
反饋問題32:“三會一課”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縣直機關工委對我局黨建工作進行了現場檢查指導;組織黨務工作人員參加全縣黨務工作培訓。
反饋問題33: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不認真。
整改情況:組織全體黨員干部對《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進行深入學習。
反饋問題34: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不規范不嚴謹。
整改情況:縣直機關工委對我局黨建工作進行了現場檢查指導;組織黨務工作人員參加全縣黨務工作培訓。
3.干部隊伍建設較薄弱。
反饋問題35:借調問題較突出。
整改情況:對鄉鎮站借調人員情況向縣人社局、縣委編辦進行了專題研究匯報,力爭在鄉鎮站所事業單位改革中予以妥善解決。
反饋問題36: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
整改情況:已向縣委編辦申請用編12個,引進人才1名,三支一扶2名;對相關股室人員進行了調整。
反饋問題37:干部交流輪崗力度不夠。
整改情況:對機關股室(中心)干部職工進行崗位調整;對鄉鎮站特殊困難人員情況進行了梳理,并在崗位調整中進行了統籌安排。
4.制度建設滯后、執行不到位。
反饋問題38:制度修訂不及時、不完善。
整改情況:制定《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管理制度》。
反饋問題39:制度執行不嚴格。
整改情況:對機關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了不定期檢查。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深化思想認識作為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堅決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常態化專題教育、黨史學習教育,切實把水利湖泊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抓出成效,確保整改工作順利推進。
(二)進一步抓整改到位。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強化問題導向,對巡察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強化責任股室溝通協作,形成合力,發揮作用。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對已初見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長期堅持,緊盯不放。對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縣委巡察組要求,積極抓緊整改。
(三)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效。抓好建章立制長效整改工作,把解決問題與制度建設緊密結合,做到解決一個問題,完善一套制度,立足長遠、舉一反三,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管物,進一步促進全縣水利移民事業健康發展。
中共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黨組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