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和土地等級的通告
時間:2025-08-25 15:38
來源:秭歸縣人民政府
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和土地等級的通知》(秭政辦發〔2025〕8號),我縣從2025年7月1日起對縣域內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和土地等級進行了調整,現通告如下:
一、縣城一等土地區域:
南郡社區、濱湖社區、龍舟社區、長寧社區、丹陽社區、西楚社區、橘頌社區、建平社區、九里村、楊貴店村、陳家沖村、金缸城村、銀杏沱村、松樹坳村、溪口坪村、陳家壩村、建東村所轄地帶。
二、縣城二等土地區域:
羅家村所轄地帶。
三、建制鎮鎮區土地區域:
屈原鎮:新灘社區、龍馬溪村所轄地帶。
歸州鎮:歸州居委會、屈原廟村所轄地帶。
沙鎮溪鎮:沙鎮溪社區、三星店村所轄地帶。
兩河口鎮:太坪村、土珠廟村所轄地帶。
郭家壩鎮:卜莊河社區、頭道河村、郭家壩村、文化村所轄地帶。
楊林橋鎮:楊林橋村所轄地帶。
九畹溪鎮:周坪村、仙女村、硯窩臺村、九畹堂村所轄地帶。
四、稅額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仍按《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鄂政辦發〔2007〕37號)執行,即:縣城一等土地5元/平方米、縣城二等土地4元/平方米;建制鎮及工礦區2元/平方米。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秭歸縣稅務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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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殷娥審核:王茂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