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執法證遺失的公告
時間:2025-08-05 16:07
來源:秭歸縣人民政府
下列行政執法人員所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因持證人不慎遺失,根據《湖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聲明遺失證件作廢。
姓名:彭少明,工作單位:秭歸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遺失證件編號:17060617088,證件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監制機關:湖北省人民政府。
如有任何人持此遺失證件進行行政執法活動或其他公務活動,均視為冒充執法人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配合,并請及時向我單位舉報。舉報電話:0717-2803200,對利用遺失執法證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秭歸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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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殷娥審核:王茂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