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日新水務環保(秭歸)有限公司 2020年度自來水經營及價格執行情況
一、2020年供水經營情況
2020年全年供水量774.27萬立方米,售水量650.36萬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375.76萬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274.07萬立方米、特種用水0.53萬立方米。全年售水收入1198.23萬元,完全成本1453.64萬元。
二、水價執行情況
1、依據《秭歸縣物價局關于調整縣自來水公司供水價格的通知》(秭價發〔2013〕45號)、《關于取消和暫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的通知》(鄂財綜發〔2015〕39號)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的規定,我公司自2015年10月起至今,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級1.78元/立方米、第二級2.67元/立方米、第三級3.5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2.08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3.98元/立方米。(以上價格均含水資源費0.05元/立方米,不含污水處理費)。
2、階梯水價基數的確定:
(1)家庭戶籍人口在3人及以內的,每戶每月用水量的第一級水量基數為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第二級水量基數為20.1至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第三級水量基數為30.1立方米以上。
(2)家庭戶籍人口在4人及以上的,第一級水量基數為每月每人6.5立方米(含6.5立方米),第二級水量基數為每月每人6.6立方米至10立方米(含10立方米),第三級水量基數為每月每人10.1立方米以上。
4、對城鎮低保戶繼續實施優惠政策,即每戶每月用水量在10立方米以內的按1.45元/立方米(不含污水處理費)執行,超過10立方米的,超出水量按正常水價標準執行。
三、隨水費代收的費用
1、依據《關于調整縣城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秭價發〔2016〕18號),受縣財政局委托,我公司代收污水處理費。自2016年12月起至今,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0.85/元立方米(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戶家庭仍執行0.8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1.20元/立方米。
2、公司根據與國家稅務總局秭歸縣稅務局、縣城管局簽訂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委托代收協議》,按照《宜昌市發改委關于對宜都、枝江等8個區(縣、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的批復》(宜發改價管〔2019〕268號)的相關規定,代收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處理費。
除上述代收費用外,公司沒有其他隨水費收取的費用。
三峽日新水務環保(秭歸)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