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縣住建局關于開展物業管理 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物業管理領域服務行為,提升物業服務行業管理水平,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不斷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高人民群眾居住品質。根據《秭歸縣專項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實施方案》(秭紀辦〔2021〕8號)文件要求,制定我縣物業管理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任務目標
對全縣物業管理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解決物業服務領域熱點難點問題,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通過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引導物業服務企業規范經營服務行為,提升服務質量,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有效化解物業管理突出矛盾,全面提升業主滿意度。
二、時間及范圍
2021年8月 25日至12月10日,對我縣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住宅小區管理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三、整治重點
(一)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物業服務項目標準及收費等未按規定在小區內公示;
(二)物業服務企業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在“轉供電”“二次加壓供水”過程中違規收費;
(三)物業服務企業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占、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未按規定公示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
(四)物業服務企業未辦理交接擅自撤離物業區域、停止物業服務,以及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
(五)物業服務企業中斷或者以限時限量等方式變相中斷供水、供電、供氣以及實施損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六)開發建設單位在物業保修期內未按照規定履行保修責任;
(七)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違規銷售或者變相銷售停車位、車庫;
(八)業主、物業使用人違規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危害房屋安全;
(九)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四、組織保障
成立物業管理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房管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物業管理股、住房保障中心股室負責人為成員,各成員要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和責任分工,會同社區居委會,加大對物業管理領域的監管力度,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實施步驟
(一)全面自查自糾階段(2021年8月25日-9月10日)。組織召開全縣物業管理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具體問題,制定工作措施,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9月10日—9 月30日)。聯合社區居委會及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已納入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全面巡查,通過設立投訴舉報熱線等收集線索,對巡查發現、群眾投訴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問題清單,及時督促整改。
(三)督導檢查階段(2021年 10月 1 日—10月 31日)。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隨機抽查、暗訪,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典型案例嚴格督辦,及時公布查處結果。
(四)分析總結階段(2021年11月1日—12月10日)。針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查處典型案件進行分析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研究出臺相關政策,完善物業監管制度,建立健全常態長效管理機制。
秭歸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