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縣供銷合作社第九次代表大會公告 第4號
秭歸縣供銷合作社第九次代表大會關于〈監事會工作報告〉的決議》,已由秭歸縣供銷合作社第九次代表大會于2020年10月28日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
秭歸縣供銷合作社第九次代表大會主席團
2020年10月30日
秭歸縣供銷合作社第九次代表大會
關于《監事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秭歸縣供銷合作社第九次代表大會審議了宋軍同志代表秭歸縣供銷合作社監事會所提交的工作報告。大會認為,工作報告實事求是,準確概括了過去成績,客觀分析了當前問題,對下一步工作安排細致深入,詳盡具體,整體來說,是一個有大局觀、有建設性、有指導性的報告。
近年來,縣社監事會在上級社監事會精心指導和縣社黨組堅強領導下,遵照“深入研究、客觀反映、監督落實、合理建議”工作方針,圍繞理事會中心工作、認真履職,努力創新,全縣供銷社監事會組織機構逐步完善、社情民意反饋渠道逐步擴大、監督服務能力逐步增強,基本完成了八代會提出的目標任務,開創了全縣供銷社監事會工作新局面。
大會要求,今后五年,縣供銷社監事會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供銷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為指導,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意見》(鄂發(2015)22號)、《宜昌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宜府辦發〔2016〕49號),《中共秭歸縣委秭歸縣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秭發〔2017〕16號)文件精神,圍繞理事會工作大局,深入調查研究,積極建言獻策,推進機構建設,完善工作制度,強化監督職能,重點落實綜合改革推進、社有資產運營、財政資金使用等方面監督工作,為全縣供銷合作社深化綜合改革和供銷合作事業的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大會號召,全縣供銷合作社監事會要更加緊密地團結起來,肩負起新時代賦予的歷史使命,堅持為農服務宗旨,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昂揚的斗志、更加扎實的作風,同心同德,銳意進取,為推動供銷合作事業取得新成績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