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城建成區人員流動管控的緊急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全民責任,全力保障全縣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進一步強化縣城建成區人員流動管控。現通告如下:
一、全縣有封閉條件的小區全部予以封閉,單門進出;沒有封閉條件的小區以及城區雜居小區,由社區、物業公司和包片責任單位組建聯合防疫工作隊,負責值守各個出入口。所有居民出行一律憑證通行,居民隨身攜帶通行證以便查驗。
二、從即日起,由各社區(村)按每戶“三天一證”標準,發放《居民通行證》;通行證僅用于居民外出就醫、購物等,使用時堅持“一證一人、一人一次”原則。
三、各小區居民外出,由物業公司或聯合防疫工作隊安排人員負責查驗通行證件;返回小區時,由工作人員現場予以收回。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上下班憑所屬單位工作證通行。
四、全體居民憑《居民通行證》進出藥店、超市、醫院等,不得在街面逗留、閑逛或外出串門。各藥店、超市、醫院等,必須嚴格查驗進入人員《居民通行證》,對管理不到位的,一律嚴肅處理或予以關停。
五、公安機關加強路面查驗工作,凡發現沒有攜帶相關出行證件的群眾,由公安機關強制勸返;不聽勸阻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予以處罰。
六、各小區人員管理實行“縣級領導包片、縣直單位或物業公司包小區”責任制,凡發現未執行本通告規定的小區外出人員,一律追究包片責任區縣級領導和包片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責任。
七、縣城各城郊村(九里村、陳家沖村、銀杏沱村、楊貴店村、金缸城村)嚴格按照本通告執行。
八、就醫陪護等特殊情況由茅坪鎮防疫指揮部負責處理。
各鄉鎮可參照本通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人員流動管控措施。
敬請廣大市民互相轉告,自覺遵守。由此造成的不便,請予理解和支持。
本通告從2月11日起施行。
秭歸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