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縣職教中心校園超市招租公告
時間:2020-01-10 16:04
來源:秭歸縣人民政府
為規范學校資產的管理,最大程度提高資產的效益,更好地為學校師生提供優質服務,秭歸縣職教中心擬對校園樂購(學校超市)面向社會公開招租,現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及招租內容
1、招租人:秭歸縣職教中心
2、招租標的:本校辦公樓負一樓(面積約200平方米)及學生餐廳內(面積約10平方米)的校園超市。招租標的范圍內保留現正在經營的水果店及通訊器材店。
3、經營內容:日用百貨、副食、體育用品、針織用品辦公用品、文具。不允許經營進餐主食品,如包子、饅頭,花卷、油條、發糕、面包(自制)、蛋糕、炒菜、水果及通信業務等,不得經營書刊、煙酒及其他經營范圍之外的商品。
4、服務對象:校內師生員工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叁年(具體起始時間以中租后簽訂合同時間為準)。租賃期內招租人對租賃人實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承租人有嚴重違法行為的將終止租賃合同,不計息退還余下租賃費,但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三、競租人報名條件
1、在企業登記部門注冊登記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企業法人。
2、企業注冊資本150萬元以上(含150萬元)。
3、經營范圍含有食品、日用百貨、針織用品、文化用品等商貿性質企業。
4、企業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無不良信用記錄(由銀行提供)
四、特別說明
1、中租人對經營場所在不影響建筑結構和師生安全的前提下,按食藥監部門的要求進行裝修,裝修方案需報學校和食藥監部門備案。承租人自行購置店內設備設施。承租人應于合同期滿自動終止合同后或因違約解除合同兩日內將承租的房屋完好交還學校,承租人自行購置的設備設施可拆除撤走,不得向學校提出任何經濟補償要求。
2、中租人在校園內經營期間,師生刷校園飯卡消費,不得使用現金消費。
3、中租人必須服從學校管理,接受學校和上級相關部門的監督,不得做違紀、違法,違規經營的事。
4、中租人要接收所有的存貨(按進價),并接受所有愿意留下來工作的原工作人員并保證其工資待遇不低于現有水平。
5、競租人中租后,不得以他人名義或者轉租他人經營。
6、中租人中租后,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和逾期不簽訂合同的,中租人所交納的保證金招租人不予退還。其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招租人。
7、超市內的水果店和通信店仍保留經營范圍在原地方經營。
8、中租人獨立承擔所聘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飲食衛生安全,勞務糾紛,由此產生的民事或刑事責任均由中租人全權負責。
9、經營商品價格不得高于縣內超市商品價格。
五、租金繳納
1、中租人在簽訂合同時將第一個年度的租金按中租價租金轉入招租人指定的賬戶。
2、中租后,競租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合同終止后無息退回)。
3、水、電、天然氣等費用每月據實交納,單價以相關部門的收費標準計算。
六、報名需提供的資料及保證金的交納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競租人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競租人的加蓋公司印章和法人代表人簽字的誠信經營承諾書。
5、競租人須繳納競租保證金15萬元,未中租的競租人在3日內無息退回保證金。
七、競租程序
1、招租人成立競租資格評審小組(5-7人)
2、資格審查:評審小組對競租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第五條規定競租人,才有資格參加競租。資料審查后由評委現場公布符合條件的競租人參與競價。
3、招租人委托秭歸縣公證處公證員現場公證。
4、招租規則
(1)起租底價:43萬元/年(低于起租價43萬元的租賃報價無效)
(2)一次報價(競租人將競租報價密封在現場交給公證人員)。
(3)公證員現場拆封所有競租人的報價,現場宣讀競租人及競租報價,并現場登記。若最高報價有2個或者2個以上相同的競租報價,此次競租轉為現場公開拍租,由最高報價者參與現場公開拍租。
(4)拍租低價為競租時的最高報價。報價時,每次競價增加5000元或5000元的整倍數。競租人現場報價后,由公證員現場重復3次,公證員重復3次后無報價者,此次報價為最終中租價,該報價者為中租人。中租人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若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將視為違約,不退還競租保證金,且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5、合同簽訂:中租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的7日內與招租人簽訂合同并繳納第一個年度的租賃費。
八、報名時間及競價時間、地點
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1月13日下午5時
競價時間:2020年1月14日上午9時
競價地點:實訓樓導游訓練室
九、聯系人
報名地點:秭歸縣職教中心服務中心
譚老師 電話:15897517696
王老師 電話:15072515027
秭歸縣職業教育中心
2020年1月10日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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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熊璇審核:劉婧晶